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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城市规划建设与中国城市低碳发展
[日期:2010-07-05]  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三、中国生态城市规划建设思路与政策

  选择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整体发展水平较低,而且区域差异很大,地区发展极不平衡,还有一部分人的温饱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对于多数贫困地区的人们来说,是愚昧,但更是落后,才让他们选择既不利已,又不利于环境的或者说只顾眼前利益的发展模式,因为“发展才是硬道理”,而且这种两难困境不仅仅反映在贫困地区,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这种“被迫”或盲目抄袭西方工业文明的发展模式,背弃了千百年来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中的“东方智慧”,再加上社会文化建设方面往往滞后于经济、技术的发展,造成的社会、环境、文化等问题更有甚于西方社会。这些问题的解决是当前我国城乡建设的主要问题,而问题是在城乡建设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其解决的途径也只能在发展中求得解决。

  当前,“中国的确面临着一个如何优化战略选择的问题:是继续走工业文明的全过程再向生态文明过渡,还是取工业文明所长而避其所短,直接瞄准生态文明目标?”正所谓不破不立,我们应该从传统工业化模式中“突围”,跳出原有的思维方式、超越原有的价值观念,从中国国情出发,在吸收发达国家城乡发展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生态文明的新视野中,扬长避短,既要发展,又要创新,在不断创新中求得不断发展,使西方工业社会发展中的不可能在中国变成可能,开辟一条非传统式又非西方化的城乡生态化发展之路,实现城乡发展模式的历史性跨越,直接瞄准生态城市的目标。然而,我国城乡发展方向定位为生态城市不仅仅是城乡发展战略转变、跨越的问题,要真正实现这一目标,它需要转化为一系列具体的政策、制度、思想和行动,即将城乡发展的价值取向、政策导向、建设行为等都要奠定在一新的基础之上,对物质建设与心灵建设、科学技术与人文关怀、法律制度和道德培养、硬体结构与软件结构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整。调整不是消极、被动地适应,而是积极、主动地创造,这需要政府行为,同样也离不开社会的广泛参与。走城乡生态化之路,建设生态城市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当前,在我国建设生态城市的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方略: 第一,采取积极措施,缓解城乡冲突,促进城乡平等、协调发展。缓解城乡矛盾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给予城市与乡村平等的发展机会,它涉及到政策体制、城市化模式、产业结构等方面,这并不是要把农村都变成城市,而是把城市与乡村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使之在相互促进中共同发展,走向富裕、文明。中国目前约有70%的农业人口生活在农村,对自然条件保持着直接的需求,可以说解决好农村、农业、农民这“三农”问题是缓解城乡矛盾的重中之重。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化过程经历了人口向城市集聚到郊区化、逆城市化最后到城乡融合发展等阶段。我国城市化进程目前已由初级阶段步入加速发展阶段,如果沿袭传统城市化模式,必然要伴随大量的农村人口迁人城市,对于有着庞大农业人口基数的中国,其结果可想而知,它不仅造成城市更加拥挤、混乱,而且也造成农村“亏空”、抑制其二、三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城乡差距等问题。这种完全集中式城市化必将重蹈西方先集中后分散的弯路。现在我们必须有所超越,把“数量型”(以农业人151转入城市人口的数量衡量城市化发展水平)城市化转变为“质量型”城市化(以农业人口、农村发展的文明程度衡量城市化发展水平),这就是说,并不是只有农村人口迁入城市才是城市化。如果在农村,人口素质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有较完善的设施、农业人口能转移到非农产业,这也是城市化。“质量型”城市化通过对农民文化素质和发展能力的提高,提升农村产业结构,使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能就近向非农产业转移,避免外出性转移,使之真正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可见,它是农民知识化、智慧化,农村经济柔性化的过程,而不是简单地将城市化等同于农村工业化。“质量型”城市化不仅促进农村发展,而且有利于缩短城乡差距,对于有着庞大农业人口基数的中国,这是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可选择的城市化模式。农村发展遵循“三集中”原则,即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农村工业向乡镇工业园区集中、农业耕地向农场集中,加强农民素质的提高和技能培训,促使农村从分散逐步走向规模化、集约化、农工商综合发展的道路。在条件成熟地区,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把家庭承包制发展成多种形式的农村经济联合体,改原先“包产到户”的分散式土地经营为集约化经营(也可由大户承包),实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并使乡镇企业走向产业化、规模化的良性发展道路,使更多的农业人口从土地中解放出来,通过培训和教育,促进农民自身和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村人口收入也会大大增加,使农村人口的生活居住条件和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同时也促进城乡空间结构的重组。“质量型”城市化将会促进小城镇的发展,而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我们应抓住贯彻中央“小城镇大战略”精神的契机,促进新农村的发展。

  第二,积极软化经济结构,加快知识经济发展。当前,我们应以“两个根本转变”(即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外延向集约内涵式转变)为契机,大力调整城乡产业结构,使原来工农业生产方式由粗放型尽快转变为集约型,发展质量效益型、资源节约型和科技先导型企业,如信息、电子、生物产业,发展少废、无废、节能、节水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实行废物最小量化政策,扭转目前资源短缺与浪费并存、使用率低下的状况。提高能源效率、发展清洁能源技术,改善能源结构,是实现以煤、石油不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单一能源结构向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多样化能源结构转变过程中采取的有效措施:一方面能缓解能源供求矛盾,为发展新的能源工艺技术赢得时间;另一方面可减少环境污染。同时还要增加可再生能源、生物性能源科技开发投入,一方面使再生能源、生物性能源和非再生能源在过渡时期配合使用,相互补充,另一方面为逐步转入使用多种新的再生性、生物性能源奠定基础。在交通方面,一方面发展清洁型节能汽车技术,开发和采用清洁燃料技术、尾气净化技术等,另一方面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政策。同时,生活消费方式与经济增长(生产)方式对城乡发展的影响,是同等重要的议题⑨。对产品价格应计人在生产过程中所付出的生态成本,并考虑因其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而付出的恢复治理费用,让公众自觉地考虑环境保护而倾向于消费“绿色产品”。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改善,应以合理的消费模式为基础,改变目前已出现的高消费和不合理消费的倾向,树立健康的消费观念,逐步将消费的“线性过程”过渡到“循环消费”。总之,通过产业结构提升、生产生活方式转型,逐步软化以利用自然资源为核心、工业占主体地位的工业经济地位(或资源经济)发展模式,而发展以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为核心、知识业占主体地位的知识经济。信息产业、教育产业将成为知识经济的主导产业,应努力培育信息、教育这一新的经济增长点,尤其是教育产业,它既是重要的知识产业,又是开启知识经济的钥匙,知识经济对其高度依赖,这将使教育发挥在任何经济形态中所不曾有过的重要作用。

  第三,加强公共教育,提高人口素质,控制人口增长。教育是人力资源开发的根本途径。教育不仅能提高人口整体素质,而且能直接改变、提高和优化人的智力、技能结构:一方面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价值观,由此把文化的享受、文明的追求、优美的环境等自觉地视为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自觉地追求新的文明的生活方式等等;另一方面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结构的优化奠定基础,最终有利于经济向高质化、高层次化方向发展。目前,我国教育发展总体水平还不高,教育观念比较陈旧,教育远离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劳动者素质低下,生活方式陈旧,而且国家公共教育经费占GNP的比重也一直较低。加大教育投入、加快教育发展和提高全民素质是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开发人力资源的必然选择。教育还必须培养对待环境和国家利用资源方面积极的行为模式,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途径向所有年龄、所有层次的人提供生态教育,以提高全民族的生态文明意识。人口一直是影响我国城乡乃至国家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几乎所有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都与人口相联系。目前我国存在人口数量多、文化素质总体较低等问题。这就要求将人口数量控制与提高人口素质紧密结合,重视人的发展能力的提高,优化人口结构,特别是提高农村人口的素质:一方面可使之摆脱对土地的直接依赖,另一方面促进其观念和行为的改变。观念和行为的改变,不仅有利于人口控制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更重要的是将有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尽管目前我国一些城市、地区的人口再生产出现了“负增长”,但为了保持人口规模与资源供求之间的长期平衡,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仍要继续严格控制人口数量增长和低素质膨胀。

  第四,加强生态文化和人居环境的文化内涵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城乡建设不仅仅是建造建筑和人工环境,更重要的是创造新文化。文化是经济和技术进步的真正量度。文化观念不仅体现社会的价值取向、道德伦理,还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方向和人生的意义。中国这个具有悠久历史和传统文化的东方国家,近几十年来片面强调物质优先的建设方针,一味追求“西方物质文明”,发展中明显的不健康的趋势是阳亢阴衰,不仅破坏了自然,同时也抹消了历史。因此,急需“东方精神文明”的回归,重建重视“心灵的丰度”的东方式建设方针,实现“物、心俱丰”。这就要首先从心灵培养、道德教育、人文关怀等软体结构入手,加强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要改变目前“落后”的文化观念,就必须建立新的文化,建立以生态价值观、生态伦理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文明,作为城乡文化建设的主流文化。当然,建立新的文化并不是全盘否定传统文化,创造新文化的同时,既要继承传统文化的精髓,又要有所发展和超越。在我国,目前生态文化还处于启蒙和边缘状态,只有通过多层次的公共教育和自我教育,来加强生态文化的宣传和普及,唤起人们的生态觉醒,并转变为行动。同时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批判拜金主义和经济短期行为等不良倾向,走出功利主义、物质主义的误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至于城市规划建设,要摒弃传统以利润驱动的价值取向,要有“城市及环境是重要的国有资产,保护城市环境是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重要方向”的观念,改变只重经济指标,不重视文化建设,忽视城市的精神文化职能的倾向,兼顾环境质量、精神文化、历史传统、生活质量,创造有文化内涵的宜人的人居环境。不论是新建还是改造或保护,要促进城乡空间结构的重组、重构,不能片面错误的理解为自然环境变为人工环境,不能简单地成为自然被人工环境、低层建筑被多层高层取代的物质建设过程。城市的更新、区域的改造,必须重视传统文化的继承、挖掘和创造,不盲目追求“现代化”,不盲从于“文化趋同”,也不封闭自我,更不去复古;而是开创新的具有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形式与空间。城乡建设不仅要尊重自然的特性,还要保持城乡文脉的延续,同时也要重视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与新的生产生活方式、交通模式相适应,不断改善和提高人居环境和文化内涵。在社区建设中,要探索结合我国国情的生态社区与生态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的经验,加强建筑节能、节地以及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适应人们生活的新需求,同时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从总体上提高城乡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社区建设应面向大众,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实现“人人有适当的住房”。对于华而不实的“贵族式小区”不宜作为社区建设的主流,而加以提倡和推广。

  当然,在整个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离不开环保投资和法律制度的支持。在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使企业通过核算生态经济成本,实现企业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并加强污染治理费用的投入。国际社会实践经验表明,治理污染投入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1%一1.5%,基本上可以控制污染;达到2%一3%,则可逐步改善环境。而目前我国用于环境治理的费用投入约占GNP的0.7%,这还不是用于治理环境的专项预算,而是来自各单位的技术改造资金,“三同时”(环保设备与生产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资金和排污费返回等。另一方面逐步通过改变传统的生产范式,使污染的“末端治理”发展为全过程的管理。同时,在继续加强和完善法律制度的过程中,将立法范围扩展至自然资源、环境领域,使之逐步法律化。

  总而言之,当前我国已步入加速城市化发展阶段,又恰逢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以及新农村建设等战略的实施过程,因此我国城乡建设将继续保持高速度发展态势。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应以贯彻“两大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和“两大战略”(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摒弃传统发展模式,树立新的生态发展观,走城乡生态化发展道路,否则我们无法消除“生态灾难”。同时,我们更要加强社会文明建设,提高国民生态意识,扭转“人口众多、地大物博、资源丰富”的自大的国情观,而向“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少、经济和科技水平比较落后”的国情意识转变,实行经济适度增长、适度消费的发展战略。在城乡生态化建设过程中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将政策逐步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并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加强宏观调控。要知道,从现代城市发展到生态城市是一个长期的生态化发展过程,需要我们付出艰苦不懈的努力。在生态城市的规划与建设过程中,我们应遵循自然生态规律与城市发展规律,以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生态学为基础、以人与自然和谐为核心、以现代技术为手段,综合协调城市及其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促成健康、高效、文明、舒适、可持续的人居环境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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