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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鼓励个人认领保护古建筑 可获居住权
[日期:2010-06-04]  来源:搜狐焦点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出台《皖南古民居认领保护办法》,规定海内外人士可认领保护古村落或单幢古建筑,认领者将获得古民居的居住使用权。

  文物专家认为,古民居认领保护办法既破解“经费不足”的难题,又能唤起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为原地整体保护皖南古村落贡献力量。

  皖南古村落徽派民居的生活方式及建筑方式具有浓郁的文化气息。

  民居多建小庭院、开凿水池、安置漏窗、巧设盆景、雕梁画栋,营造优雅的生活氛围,均体现了当地居民极高的文化素质和艺术修养。其居住理念、村镇布局、三雕艺术等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底蕴,极具人文价值。

  为了保护好这些古代建筑,黄山市制定的认领保护政策,规定海内外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家庭及个人,均可认领古村落、选择任何一处或多处文物建筑进行认领保护,原文物建筑所有权不变。保护方式分为自行保护及提供资金由当地专业部门组织保护两种,亦可只提供文物建筑保护技术。认领人对认领保护的古建筑不能破坏或改变建筑风貌与结构,不能私自增加建筑物或构筑物。认领人只要提供保护资金,就可根据资金数额享受在修缮完好的古民居内生活与居住等权利,该权利还可转让给朋友与亲属享用。

编辑:Aggie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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