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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添“绿线”保护4000块绿地
[日期:2010-06-11]  来源:武汉晚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10日,记者带着收集的市民提问,专访武汉市园林局,该局总工程师舒基元和规划建设处处长郑忠明、法规处许伟、办公室余红梅等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绿地,是土地利用中脆弱的一环,它不直接产生经济利益。我市以政府规章的形式严格守护绿地,是为了百姓利益和需求,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据介绍,“办法”给武汉4000块绿地上了户口,未来,绿线将和城市规划中的红线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何谓城市绿线?

  武昌区司门口李先生:以前,我们听说过城市红线、蓝线,那么,到底什么是城市绿线?这些“线”之间有没有联系?

  答:城市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规划预留绿地的控制线。

  城市规划与建设中,“红线”划定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和道路路幅的界线;“黄线”,划定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影响范围;“蓝线”是指城市江河湖泊水域控制线;“紫线”是指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控制线。

  上述“五线”管制成为有机整体,不可或缺,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

  4000块绿地

  总面积占全市1/3

  江岸区解放公园路梅先生:近年来,我市路边修建了很多小森林,非常好看。请问,这些小森林是否属于绿线保护范围之内?

  答:是的。办法规定,下列区域当划定到城市绿线之内:

  已建成和规划确定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已建成和规划确定的居住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仓储绿地、对外交通绿地、道路绿地、市政设施绿地等附属绿地;山体、江河、湖泊等城市生态控制区域;风景名胜区、古树名保护范围;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等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其他绿地。

  据此,全市主城区4000块已建或规划建设的绿地,被划上绿线特保,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它包括未来20年城市核心区两江四岸绿化长廊,龟山、蛇山等山体绿化带,东湖、南湖等环湖绿带,以及其他各类绿地,总面积约占全市国土面积1/3以上。

  “绿线”内建筑只减不增

  洪山区王小姐问:绿线划定的地方,大部分依山傍水,或者是公园,反正都是城市之内的好地方。这些好地方,到底会受到怎样的保护?会不会有开发商建楼盘?

  答:按规定,绿线范围内不得进行与绿化无关的建设;绿线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不得改建和扩建,并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逐步迁出或者拆除。这意味着,对特保绿地内的建筑,将只做减法,不做加法。

  同时,禁止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小区绿地不能随便“搬家”

  江汉区许女士:居民小区内,常有这种情况发生,就是居民在买房时是绿地,后来变成了房子。这些绿地,虽然在大街上看不见,但这是老百姓身边的事,大家非常关心。这些小区内的绿地,受不受保护?

  答:小区内的绿地属居住绿地,也受绿线的保护。以前,管理部门只对小区内绿地总面积进行控制,要求达标,现在,除了总面积要求达标之外,还对具体细化的某一块地上,规划是绿地就是绿地,不能随便调整。

  按规定,对居住绿地的绿线进行调整的,应当在满足绿地规定指标的情况下,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市民、业主对社区绿地享有监护权,一旦发现上述行为,可对其进行举报。

  公示绿地不得随意变更

  江夏区王先生:我发现一个问题,有开发商卖房在宣传时,把绿化说得蛮模糊,事实上做得更模糊。请问对此有何管理办法?

  答:按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如实向社会公示其开发建设的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率、绿地面积,以及建筑总平面方案载明的绿线范围,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其绿线。不得将绿线范围外的其他绿地或者临时性绿地作为其配套绿地对外宣传。

编辑:Aggie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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