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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园林局原书记马必友妻子劝夫受贿获刑
[日期:2010-10-09]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鲁钇山 穗法宣 王铮锴   发表评论(0)打印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原书记马必友两亲属先听判———

  妻子妻弟借势受贿获刑

  羊城晚报讯记者鲁钇山、通讯员穗法宣、实习生王铮锴报道: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原党委书记马必友因涉嫌受贿已在市中院过堂,但尚未宣判。记者8日从市中院获悉,与马必友共同涉案的马必友妻子李道兰、妻弟李道贵已于国庆前先于马必友被市中院分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有期徒刑12年。

  马必友“开始不同意”

  据李道兰供述,最初她提出收钱的时候,马必友是不同意的———1998年年初的一天,李道贵提出想和一个建筑施工队负责人吴日明合作,承包广州市市政园林局下属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芳村的宿舍楼工程,希望她和马必友商量,让马必友协调关系把这个工程交给他。她和李道贵一起向马必友说了这件事,当时李道贵还说如果赚到钱了,就给马必友的儿子马骏出国留学的费用。开始马必友不同意,担心李道贵做不了这个工程。

  李道兰说,后来她与马必友再三商量,马必友最后答应了。吴日明当时挂靠广东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马必友就跟相关工程负责人打招呼,让吴日明中标。李道贵当时没有施工资质、设备和人员,也不参与工程施工,只是负责找工程项目和协调关系,施工全部由吴日明负责。1998年至1999年的施工期间,李道贵分多次将该工程分到的钱,有时几万元,有时十几万元,存放在李道兰这里,由她管理。整个工程下来,李道贵分到的钱总共有140万元。

  两次受贿得款220万元

  李道兰对第二次受贿如是回忆———1999年8月的一天,她和园林绿化公司的经理王英一起打球。在聊天过程中,她了解到园林绿化公司在洛溪大桥旁边有一个绿化土石方工程准备施工。她向王英提出,将该工程交给李道贵承接,王英口头答应了。当天她将这个信息告诉李道贵,并让他马上去园林绿化公司找该公司的负责人。后来,李道贵得到了这个工程。这个工程的施工由吴日明负责,李道贵没有投入任何资金、设备和人员,吴日明同意分一半的利润给李道贵。李道贵也陆陆续续地将分到的钱,有时几万元,有时十几万元,交到他姐姐这里,由李道兰管理。整个工程下来,李道贵分到的钱有80万元。

  这些钱和之前的一样,李道兰都存放到银行里了。1999年年底,她和李道贵想到快过年了,王英对李道贵在绿化公司揽下工程给了不少支持,他们约王英喝茶,给了王英1万元表示感谢。

  姐弟分别被判10余年

  李道兰承认,“马必友知道这些情况”。她还表示,1998年或1999年的时候,李道贵提出从这些钱里拿出100万元,用于马骏的留学费用。因此在马骏出国留学期间,李道兰陆续拿出约60万元给儿子。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道贵、李道兰作为原广州市市政管理局、市园林局党委书记马必友的亲属,与马必友相互勾结,利用马必友的职务便利,共同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法院依此判处李道贵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判处李道兰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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