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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景湖.印象”水景及景观绿化招标公告
[日期:2011-01-24]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3211122011012400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江苏镇江“景湖.印象”水景及景观绿化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镇江市丹徒区兴城建设开发公司 代理单位: 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丹徒新城 招标类型:施工 所属地区:丹徒区

  (2) 工程规模: 约900万 建筑面积:13000.00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90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1-3-1 至 2011-6-3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2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50#~54#、62#~63#、66#~67#、70#~71#、73#、75#~76#等水景部分

  5#、6#、46#~48#、77#~80#、55#等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2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2

  报名条件: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专业)或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绿化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纯绿化企业不需要)

  6. 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可选条件: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经理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专业)或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绿化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纯绿化企业不需要)

  (3)企业业绩、信誉: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

  (5)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否则其预审文件将被拒收。

  (6)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报名后参加资格预审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9万元 ;二标段人民币9万元 ;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已收收据”否则拒收资审文件及材料。(户名:镇江市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32001753036052501624,开户行:建行丹徒支行)。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8. 其他:

  6.其他条件:(必要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⑺、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⑻、参加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⑽、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⑾、本地施工企业需要携带建管处出具的已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证明原件,外地施工企业在中标后办理相关手续。

  ⑿投标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格式正确的经济标和技术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刻录进“投标专用光盘”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格式正确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不能导入评标系统的,作废标处理。

  经资格预审合格者小于3家时,重新公告;经资格预审合格者大于3家,全部入围。

  7.请申请人于2011年1月24日至2011年1月28日每天9:00至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为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有效,切实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报名时请携带报名单位加密狗和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丹徒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申请书一式两份及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申请书样式请到www.dtjs.gov.cn中下载。并在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8.丹徒区以外的企业参加报名须在丹徒区建管处备案(联系人:冷辉明0511 -88991627)。备案管理办法和办理程序请登陆www.dtjs.gov.cn查阅。

  9.工程招标定标实施细则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本工程评标方法:

  根据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精神,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效报价中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投标人为相应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有效报价的认定:上限按招标控制价;下限按招标最低控制价。

  本工程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根据苏建招[2010]333号文,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和暂列金额)×K+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和暂列金额,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招标最低控制价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2)、评标实施细则:

  ①、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以及存在招标文件所列的属重大偏差条款的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②、然后,由技术标评委评审技术标书,审查其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则不进行相应标段经济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是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定严重 报名期限: 2011-1-24|2011-1-28 联 系 人: 张振涛 联系电话: 0511-88992633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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