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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苗发展必须依靠技术进步和质量提高
[日期:2008-06-04]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刘和风 张瑞英   发表评论(0)打印



  林种苗生产是林业生产中技术最为密集的阶段。林木良种是通过人工选育,经严格的试验和鉴定,证明在适生区域内、产量与质量以及其他主要性状等方面,明显优于当地主栽树种或栽培品种,具有实际生产价值的林木繁殖材料。另外,作为繁殖材料,林木种苗在繁殖方式、处理方法、温度与季节选择、土壤与水分要求、光照条件、施肥方法、病虫害防治、设施保护等方面,都要求有严格的操作规范。业内人士把二者称为“良种”、“良法”。

  正如林木良种是优秀遗传品种的积累和人工选育的结果一样,林木种苗科技进步也是建立在技术积累和技术创新基础上的。技术积累是对以往生产技术的继承,是搭建技术进步的平台,是一个历经时间与实践检验的结果。

  在林木种苗方面,技术积累主要集中在对生物学特性、生态习性的认知水平和不同生产方式的技术实践上,是一个连续的、被广泛认同的过程。现在科技创新被提到一个相当的高度上,如果离开了技术积累,技术创新就是无本之源、空中楼阁。技术创新是技术积累的厚积薄发,是新材料、新装备、新手段在本行业的运用。鼓励和推动技术创新更要注重技术的积累,通过技术积累推动技术创新的更大进步。

  质量水平是林木种苗行业生产力水平的标志,是技术进步的结果,它包括林木种苗的质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林木种苗的质量技术标准是关于种苗内在品质(遗传品质)和形态品质(如播种品质)的各项指标及等级划分,是林木种苗科技进步和生产实践的结晶。

  林木种苗质量要求是国家、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从三个方面体现了林木种苗行业的管理水平。首先,林木种苗的质量管理代表了国家的意志,体现了国家、社会对林木种苗产业的政策导向。2000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其中一章就是“种子质量”。为此,国家林业局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了一个层次分明、结构完整、分工明确、深入细致的管理体系。

  其次,林木种苗的质量管理代表了本行业的准入门槛。国家和地方林木种苗主管部门在发放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时,对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业户的土地条件、生产经验、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等方面都作了相应规定。国家还将建立林木种苗质量保证体系,实行注册商标、质量免检和质量认证体系认证等扶优扶强措施,引导林木种苗企业自觉提高林木种苗质量。

  第三,林木种苗质量管理是繁荣林木种苗市场的基础。林木种苗市场的繁荣依赖于林木种苗产品质量的稳定提高,是建立营销体系、树立企业诚信形象、形成产业品牌的保障,没有林木种苗产品质量保障,就无法建立正常的市场秩序,无法保障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利益,无法实现林木种苗产业的持续发展壮大。

  总之,林木种苗的技术进步和质量提高是一对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质量提高依赖于林木种苗的技术进步。技术进步是基础,是标准,是依据;而质量水平的提高又为技术进步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是社会进步、国家意志对技术进步的认可,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提高。林木种苗发展必须依靠技术进步和质量提高两个动力源泉,才能推动林木种苗市场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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