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第一高楼拟削矮1/3 开发商可能损失数亿元 -
首页 |
Home
 园林新闻 |
News
 规划设计 |
Planning & Design
 工程 |
Garden Engineering
 植物 |
Landscape Plant
 科技 |
Science & Technology
 教育 |
Education
 法制 |
Legal System
 风景名胜 |
Famous Scenery
 园林城市 |
Garden City
 世界园林 
World Garden
风景园林师 |
Landscape Architects
 园林论文 |
Papers
 园林图库 |
Photo
 人才 |
Job & Recruitment
 园林市场 |
Business
 图书频道 |
Publications
 园林论坛 |
Forum
 网址导航
Navigation
首页新闻频道国内动态  rss订阅
      高级搜索 
西湖第一高楼拟削矮1/3 开发商可能损失数亿元
日期:2008-07-25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吴正懿   我要评论()



  由于概念性方案中主楼建筑高度达85米,“西湖第一高楼”原址上拟建的“杭州嘉里中心”一直备受争议。日前,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在《西湖东岸城市景观提升工程——西湖申遗之城市景观规划》专题汇报会上透露,“嘉里中心”主楼高度将降至56米。业内人士估算,高楼变矮后开发商可能损失数亿元。

  原址也是“第一高楼”

  拟建的“杭州嘉里中心”原址为浙江大学湖滨校区,其教学主楼高72米,为西湖周边“第一高楼”。

  2005年10月,这幅距西湖仅数百米的“绝版地块”以15亿的底价出让。最终,香港嘉里集团以24.6亿的高价摘得该地块,楼面地价为14349元/平方米,成为当时的“地王”。2007年1月,在360公斤炸药的作用下,这幢仅使用了13年的大楼轰然倒地。

  去年10月,“杭州嘉里中心”概念性规划方案公示,随即卷入舆论漩涡。方案显示,其中拟建的五星级香格里拉酒店高达85米——比之前爆破的“西湖第一高楼”还高出13米,另有1幢高63米的写字楼和2幢高60米的服务式公寓。该方案一经公示,即遭到多数市民和专家的反对,他们的主要理由是,85米的高楼破坏西湖的天际线景观,且有违西湖保护的相关规划条文。

  对此,嘉里建设杭州公司称方案符合合同约定。根据《杭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建筑基本控高(限高)按25米控制,局部可适当提高,但超过25米部分控制在总面积1/4以内,具体提高幅度在方案论证中结合西湖景观分析确定。

  此后,这个掀起巨大波澜的方案未见下文。直到近日,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在《西湖东岸城市景观提升工程——西湖申遗之城市景观规划》专题汇报会上主动提及,为了让西湖湖东天际线更美观,浙大湖滨校区地块建筑高度将降至56米,与原方案比削减高度超过1/3。

  新方案上报后将公示

  “嘉里中心的新方案还没上报。”昨天,杭州市规划局办公室人员对早报记者说,“如有新方案,会对外公示。”据了解,“嘉里中心”概念性方案公示结束后,该局将意见汇总后曾专报该市主要领导,并根据指示要求嘉里公司进行方案修改,并建议在方案审批过程中,邀请权威专家对改后方案侧重于西湖景观分析进行论证,并视情况再公示。

  嘉里建设杭州公司有关人士对早报记者说,公司一直注重西湖天际线的问题,目前新方案还在修改中,具体降到多少米并不清楚。早报记者注意到,在“嘉里中心”原方案中就有类似表述:“保护和尊重城市天际线,是'嘉里中心'设计的首要考虑。”“在尊重杭州原有天际线的前提下,为新城市建设增添生花妙笔。”

  “如果其余部分规划保持不变,开发商降低楼层后至少损失数亿。”杭州某房产公司人士对早报记者分析说,原方案中,五星级酒店建筑面积约5万平米,高度降低后建筑面积也减少约1/3,折合1.7万平米,“按5万/平米的'保守价'估计,损失达8.5亿。”不过,该人士预计,虽然酒店的“湖景房”数量减少,但新方案会在其他建筑上相应增加建筑面积。

  由于杭州土地增值迅速,开发商获利仍将十分可观。资料显示,“嘉里中心”地面可建建筑面积约17.6万平米,加上地下3层的10万平米,总规模约27.6万平米。仍以5万/平米的保守售价估测,开发商仅地面物业将回收约88亿;若只租不售,由于属西湖边稀缺资源,长期回报亦很可观。
【 已有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阅读: 次   录入:songgaofeng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中国风景园林网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特供中国风景园林网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已有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参与讨论:字数 姓名:

  • 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相关法律法规
  • 本站所有评论只代表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网友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网友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点推荐
企业服务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08 中国风景园林网 WWW.CHLA.COM.CN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