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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范绿色施工管理
日期:2008-05-13     来源:建设报     作者:   我要评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联合发布《绿色施工管理规程》。本规程为强制性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的建设工程。规程于5月1日起实施。 

  规程详细规定了“四节一环保”具体措施。规定建设工程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应优化土地利用,减少土地资源的占用;在节能方面,规定施工现场应制订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对能源消耗量大的工艺必须制订专项降耗措施;在节水方面,建设工程施工应实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水量;在节约材料与资源利用方面,应优化施工方案,选用绿色材料,积极推广新材料、新工艺,促进材料的合理使用,节省实际施工材料消耗量。 

  规程特别在扬尘污染、有害气体排放、水土污染、噪声污染、光污染控制等环境保护方面做出了严格规定。如规划市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混凝土浇注量超过规定的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应采用预拌砂浆。规定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 

  针对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问题,规程规定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式硬质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施工现场应设置标志牌和企业标识,按规定应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公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施工单位应采取保护措施,确保与建设工程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和地下管线安全。同时,施工现场应设立医务室,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施工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应及时向发生地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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