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园林市场 | 鲜花快递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金山卫抗战遗址纪念园改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www.domkrasoty.com 2015-04-17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招标单位:上海市金山区博物馆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罗星路200号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金山卫抗战遗址纪念园改扩建工程(网上报名——F01)

  报建编号:1402JS0210

  建设地点:古城路以东,南安路以南,广发公司以西,金卫城河以北

  联系人:干志明

  联系电话:67227588传真:67227588

  报名日期:2015-04-17至2015-04-21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时。

  报名截止时间:2015-04-21

  报名地点:网上资质比对网址:

  http://www.ciac.sh.cn/zbxx_new.aspx

  备注:报建编号:1402JS0210标段号:F01

  招标人:上海市金山区博物馆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罗星路200号

  招标项目名称:金山卫抗战遗址纪念园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古城路以东,南安路以南,广发公司以西,金卫城河以北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监理工程规模描述

  项目类别: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类别:风景园林工程

  具体描述:(1)风景园林工程总投资5075.8万元

  工程总投资:5075.8万元人民币

  工程概算:5042.7624万元人民币

  工程造价:2669.2083万元人民币

  建设周期:90日历天

  其他说明:

  新建辅助用房1栋,公共卫生间1栋,停车场,围墙、纪念广场、纪念碑、主题墙等室外景观及总体工程,新建建筑面积409平方米。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监理资质要求

  第一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监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以上监理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网上资质比对网址:http://www.ciac.sh.cn/zbxx_new.aspx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金山区浦卫公路16299弄复地金石湾二期37号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04-17至2015-04-21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15-04-2116:00:00

  注意:1、投标人需持凭证,获得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干志明联系电话:67227588

  传真:67227588

  获取招标文件时

  需提供材料(如有):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网上报名凭证(须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

  1、根据金府办发(2014)4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2、根据金府办发(2014)4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3、根据沪建管(2014)968号文件《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中非正常投标行建管的通知》执行。

  提交投标文件

  地址: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三楼会议室(详见当日电子屏幕)

  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2015-05-1309:30:00

  投标保证金:0万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人民币

  上海禾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胜天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288号中福商务楼628室邮编:200031

  建筑向导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64333020、64331592传真:64331767

  E-Mail:chcns@vip.163.com

  发布时间:2015-4-17

分享到:
编辑:jiaoliting
有关  公园 监理 招标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图片新闻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