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言生态城市建设:维护生态需去伪存真

2014-04-22 08:55:50         来源:中国建设报     浏览次数:

  吴正方认为,通过开发本地物种,长春完全能形成自己的特色城市风貌。比如净月区近年来的生态建设,让“花海春色、绿海夏色、彩海秋色、林海冬色”生态城渐渐成形。

  专家们提出,城市生态建设除了本地物种外,还要注重本地材料。有的东北城市修建广场喜欢用大理石,造价高不说,冬季积雪期大理石面很滑,市民走在上面得非常小心,广场也失去了它的作用。有些地方用稍大一些的石子直接铺就广场,经济实惠,让人有回归自然的感觉,防滑和透水性也都很好。

  牛昉认为,建设生态城市的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与生态城市基本内涵存在较大偏差的情况。要改变这一问题,首先要全面正确理解生态城市的涵义,尤其是各级地方政府的管理者,要对生态城市有清晰准确的认知,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管理城市、建设城市。其次,要理清在生态城市建设中出现的错误做法,吸取教训。最后,政府要做好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对城市的整体规模、空间环境,乃至各类建筑、公用设施、园林小区等进行综合构想与设计,体现城市功能多方面的要求,并力求避免对自然遗产、文物古迹等的损毁。

  建立科学有效的城市生态评价体系

  多位专家表示,从长远发展看,城市生态建设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城市生态评价体系。

  牛昉认为,评价体系应包括三个方面:自然生态系统、经济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态系统。自然生态系统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要优先给予最大限度的保护,使城市及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保持在自然环境承载能力范围之内,“同时要以自然环境为基础,科学地嵌入一定的人工环境,以提高环境的整体质量。”

  经济生态系统就是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能源,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低消耗、高效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的再生利用。

  社会生态系统就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健全法律制度体系,营造自由、平等、公正、稳定的社会环境等等。

  韩伟表示,科学的生态评价体系,不仅应该包括空气质量指标、水质指标等科学化指标体系,更需要科学引入群众对城市生态的切身感受、满意度等评价指标。“正确的生态观需借鉴中国古人的‘天人合一’理念,因时因地制宜,不能千篇一律,不能照抄照搬,应构建真正适合一个城市的地理、历史和文化生态环境体系,让市民感受到城市的美好和舒适。”

  在立法方面,韩伟认为,尽管我国生态法治建设已初具规模,但仍存在亟待完善之处。“首先要认真研究生态环境补偿立法体系。地方协同治理不能仅停留在宣传号召层面,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作为保障。通过实施合理有效的生态环境补偿制度,调动各地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并实现更广义的生态利益与社会公平。”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生态规划学术委员会委员李迪华指出,中国人口多,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能源消耗量大,土地资源、水资源等十分紧张,我们的生态城市建设应该尽量节约土地、节约水资源、减少能源消耗,满足人的基本需求,引导人们自然、健康地生活。
 

编辑:l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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